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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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雾里闻花香
- 2021-02-12 17:58
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12 18:10
问题一:办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租赁证》需要到市房产局办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住房租赁手续费按指导租金的1%计收,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指导租金由各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流程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二】、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三】、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四】、立卷归档问题二: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要多少钱? 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只收备案工本费,每本100元(有的地方80元),不准收取其他费用等。问题三:如何办理房屋租赁证 带着该房屋房权证、双方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登记备案后领取房屋租赁证~问题四:《房屋租赁合同等级备案证明》去哪里办理啊? 房屋租赁是要到社区和街道去办理备案,好像还要到派出所去备案什么储..我们家以前也办了,但是不是我去办的,是委托社区的人去办的,我们只是交了钱而已...问题五: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一)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租赁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四)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五)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房屋租赁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一)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三)外地来沪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来沪人员,须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四)房屋租赁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五)房屋租赁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六)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驻沪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
(七)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持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租赁的,应在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天内核发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通知税务机关。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将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退还给当事人。问题六:注册公司办租赁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 出租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2、身份证(如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承租方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问题七: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您好,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望采纳谢谢问题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我也想问这样的问题 ,在上海房东胆小怕事儿不配合,咋办?
我们本有中介开据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安部门在网上又可查到居住情况,却还要开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这与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活着”不是一样吗?
房东不配合,现在过去一个月了无法往下进行,谁能帮帮我!!!问题九: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开,去哪里开 带着该房屋房权证、双方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登记备案后领取房屋租赁证~望采纳!
二、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流程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二】、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三】、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四】、立卷归档问题二: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要多少钱? 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只收备案工本费,每本100元(有的地方80元),不准收取其他费用等。问题三:如何办理房屋租赁证 带着该房屋房权证、双方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登记备案后领取房屋租赁证~问题四:《房屋租赁合同等级备案证明》去哪里办理啊? 房屋租赁是要到社区和街道去办理备案,好像还要到派出所去备案什么储..我们家以前也办了,但是不是我去办的,是委托社区的人去办的,我们只是交了钱而已...问题五: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一)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租赁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四)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五)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房屋租赁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一)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三)外地来沪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来沪人员,须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四)房屋租赁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五)房屋租赁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六)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驻沪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
(七)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持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租赁的,应在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天内核发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通知税务机关。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将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退还给当事人。问题六:注册公司办租赁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 出租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2、身份证(如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承租方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问题七: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您好,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望采纳谢谢问题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我也想问这样的问题 ,在上海房东胆小怕事儿不配合,咋办?
我们本有中介开据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安部门在网上又可查到居住情况,却还要开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这与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活着”不是一样吗?
房东不配合,现在过去一个月了无法往下进行,谁能帮帮我!!!问题九: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开,去哪里开 带着该房屋房权证、双方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登记备案后领取房屋租赁证~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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