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应该怎么归集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8 09:38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2-17 10:16
专项应付款应该怎么归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2-17 11:30
专项应付款
1、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1)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2)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所以专项应付款只是增加国家资本金,一旦形成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以后,其资产核算和平时一样的。
会计分录举例
借:在建工程 10000
贷:应付工资(银行存款、自产产成品(视同销售)、外购产品(进项转出)、辅助生产成本等) 10000
借:固定资产 10000
贷:在建工程 10000
借:专项应付款 10000
贷:资本公积 10000
对形成产品并按规定将产品归企业的,按实际成本,
借: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对未形成资产部分,需核销的拨款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生产成本(在建工程)
对形成资产的部分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按规定结余专项应付款上交国家的,应在上交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特别提示: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处理。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资金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的、技术研究等,在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所指定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的时候,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体现在”生产成本“中。
如相关支出能最终形成固定资产,则应先在”在建工程“里归集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后,再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将相应金额”专项应付款“转入”资金公积“。
3、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1)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2)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所以专项应付款只是增加国家资本金,一旦形成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以后,其资产核算和平时一样的。
会计分录举例
借:在建工程 10000
贷:应付工资(银行存款、自产产成品(视同销售)、外购产品(进项转出)、辅助生产成本等) 10000
借:固定资产 10000
贷:在建工程 10000
借:专项应付款 10000
贷:资本公积 10000
对形成产品并按规定将产品归企业的,按实际成本,
借: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对未形成资产部分,需核销的拨款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生产成本(在建工程)
对形成资产的部分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
按规定结余专项应付款上交国家的,应在上交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特别提示: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处理。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资金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的、技术研究等,在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所指定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的时候,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体现在”生产成本“中。
如相关支出能最终形成固定资产,则应先在”在建工程“里归集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后,再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将相应金额”专项应付款“转入”资金公积“。
3、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千夜
- 2021-02-17 12:50
可以私聊我~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