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进士举人秀才各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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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3-31 02:14
大明的进士举人秀才各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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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3-31 03:14
明清科举考试程序分为地方考试、省级考试和中央考试,分别称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科举考试中的常科是定期考试,除非国家发生重大事故,考期从不变动,所以不须预发通知,届时全国考生自动作好应试准备。
一、秀才(庠生、生员、附生、增生、廪生、贡生):地方考试称为“院试”。明清两代的考生无论年龄大小,首先参加入学考试,入学后称为秀才。秀才分三等,只有一等者可获得国家每月发给的粮食和银两,称为食饩(类似现代的奖学金)。考生先后参加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录取后再应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主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初入学的称附学生员,逐步升为增广生员和廪膳生员,统称为秀才。
凡取得秀才资格的就可以不出公差和免纳田粮。生员长久不能中举,便逐步由附生升增生,由增生升廪生,由廪生选贡生。贡生分拔贡(每 12年考选1次)、岁贡(每年选 1次,按在学时间依次选补)、恩贡(无定期)、优贡(无定期)、副贡(每3年举选1次,由乡试取得副榜的生员中选送)。顾名思义,贡生系贡举到国子监成为太学生。实际贡生并不入监读书,不过取得太学生的资格,一方面可以直接参加乡试,一方面可以通过"诠选"出任官职,主要是担任地方学校的教官。
二、监生(举监、贡监、荫监、例监):在国子监肄业的生徒。明清两代称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清代可以用捐纳的办法取得这种称号。明代监生分为四类:举监、贡监、荫监、例监。举监是指参加京师会试落选举人,复由翰林院择优送入国子监学习者;贡监是府州县各学每年贡举一名生员到国子监学习;荫监是指三品官以上子弟或勋戚子弟入监读书的学生;例监是指因监生缺额或因国家有事,财用不足,平民纳粟于官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
三、举人(解元、大挑):省级考试称为“乡试”。秀才每年由学政考试一次,叫做“岁考”,其作用是督促学习。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学政主持举行 “科考”。府、州、县学的生员经过科考成绩列为头等、二等和三等的前 3名的,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考试分 3场,每场 3日,例定八月初九日为第1场,试以《论语》文一,《大学》、《中庸》文一,《孟子》文一;五言八韵诗一首。十二日为第2场,试以五经文一。十五日为第3场,试以策问五道。三场皆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1名举人称为解元。举人名额, 各省不等,大省有百余名,中、小省七、八十名或四、五十名,向有定数,不能任意增减,大抵按一省人口、物产、财赋等确定。
四、进士(贡士、中式进士、会元、状元、榜眼、探花、翰林):举人可于中举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考试。中央考试的第一步为在礼部举行的“会试”,逢辰、戌、丑、未年的三月举行,共试 3场,每场 3日,3场所试项目同样是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及策问。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或" 中式进士", 第 1名称“会元”。清代会试中式,并无定额, 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
举人参加中央会试,考取进士的究属少数,多数落选,而且多数举人连考几次仍然不能及第。为了给这些人以出头之日,即在连续三次以上落榜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授予官职。这一措施称为举人“大挑”。被挑的举人最高授知县,大部分担任地方学校教官。
会试后,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殿试”。清初在天安门,后改在保和殿。凡贡士均参加殿试,试后根据成绩重行排列名次,并无黜落。殿试只考策问,策问答卷的起收以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并且强调书法。书写的字体要求黑、大、圆、光,即字体方正、笔划光圆,墨色乌黑,当时称为“院体”或“馆阁体”。殿试评卷,主要看书法,对策内容及文笔反居其次。殿试只一天,贡士必须以大部分时间用于安排格式、计划字数及书写上面。殿试依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称“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殿试一甲三名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第一名称“传胪”,二三甲进士再经“朝考”,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选翰林院为庶吉士,俗称翰林。余者分发各部任主事(部员),或分外地任县官。
五、教职(学正、教谕、教授、训导):清代地方学校各有正副教官 2人。正者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副者统称训导。正副教官的来源大体是知县改教、举人“大挑”、“五贡”诠选。
清代规定,知县可改任府学教授。这种改教并不是因人而宜的调整,而是因知县年龄过大,或者懒惰愚钝工作不称职,以及老弱病残不能工作的才改任教职。
清代的举人“大挑”,开始规定必须连考 3次不中才能参加挑选,以后规定必须连考6次,后来又改为4次。这样,落第举人至少要经过10余年才有被挑选的资格,但具备资格并不等于被选中,往往要候选若干次。选中后也不能立即赴任,还要在吏部挂号排队,等待分配,届时到部抽签决定去向。这种分配方法叫做“诠选”。从清代诠选需待时日甚长,举人候选常常多达二、三十年,累计起来,一个考不上进士的举人,要经过三、四十年才能当上州学学正或者县学教谕。
“五贡”诠选也是教职的一项重要来源。生员当了贡生,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官职不高,大多数当训导。生员出贡本身就需长久时间,据估算,生员食饩30年,方得依次出贡,再加上长期“诠选”,当训导已是花甲乃至古稀之年。
文官绝大多数由科举出身。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生员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举人得授九品官职;进士得授七品官职。此处尚有鉴生、贡生等名称,也都可以经过一定的途径得到官职
一、秀才(庠生、生员、附生、增生、廪生、贡生):地方考试称为“院试”。明清两代的考生无论年龄大小,首先参加入学考试,入学后称为秀才。秀才分三等,只有一等者可获得国家每月发给的粮食和银两,称为食饩(类似现代的奖学金)。考生先后参加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录取后再应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主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初入学的称附学生员,逐步升为增广生员和廪膳生员,统称为秀才。
凡取得秀才资格的就可以不出公差和免纳田粮。生员长久不能中举,便逐步由附生升增生,由增生升廪生,由廪生选贡生。贡生分拔贡(每 12年考选1次)、岁贡(每年选 1次,按在学时间依次选补)、恩贡(无定期)、优贡(无定期)、副贡(每3年举选1次,由乡试取得副榜的生员中选送)。顾名思义,贡生系贡举到国子监成为太学生。实际贡生并不入监读书,不过取得太学生的资格,一方面可以直接参加乡试,一方面可以通过"诠选"出任官职,主要是担任地方学校的教官。
二、监生(举监、贡监、荫监、例监):在国子监肄业的生徒。明清两代称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清代可以用捐纳的办法取得这种称号。明代监生分为四类:举监、贡监、荫监、例监。举监是指参加京师会试落选举人,复由翰林院择优送入国子监学习者;贡监是府州县各学每年贡举一名生员到国子监学习;荫监是指三品官以上子弟或勋戚子弟入监读书的学生;例监是指因监生缺额或因国家有事,财用不足,平民纳粟于官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
三、举人(解元、大挑):省级考试称为“乡试”。秀才每年由学政考试一次,叫做“岁考”,其作用是督促学习。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学政主持举行 “科考”。府、州、县学的生员经过科考成绩列为头等、二等和三等的前 3名的,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考试分 3场,每场 3日,例定八月初九日为第1场,试以《论语》文一,《大学》、《中庸》文一,《孟子》文一;五言八韵诗一首。十二日为第2场,试以五经文一。十五日为第3场,试以策问五道。三场皆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1名举人称为解元。举人名额, 各省不等,大省有百余名,中、小省七、八十名或四、五十名,向有定数,不能任意增减,大抵按一省人口、物产、财赋等确定。
四、进士(贡士、中式进士、会元、状元、榜眼、探花、翰林):举人可于中举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考试。中央考试的第一步为在礼部举行的“会试”,逢辰、戌、丑、未年的三月举行,共试 3场,每场 3日,3场所试项目同样是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及策问。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或" 中式进士", 第 1名称“会元”。清代会试中式,并无定额, 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
举人参加中央会试,考取进士的究属少数,多数落选,而且多数举人连考几次仍然不能及第。为了给这些人以出头之日,即在连续三次以上落榜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授予官职。这一措施称为举人“大挑”。被挑的举人最高授知县,大部分担任地方学校教官。
会试后,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殿试”。清初在天安门,后改在保和殿。凡贡士均参加殿试,试后根据成绩重行排列名次,并无黜落。殿试只考策问,策问答卷的起收以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并且强调书法。书写的字体要求黑、大、圆、光,即字体方正、笔划光圆,墨色乌黑,当时称为“院体”或“馆阁体”。殿试评卷,主要看书法,对策内容及文笔反居其次。殿试只一天,贡士必须以大部分时间用于安排格式、计划字数及书写上面。殿试依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称“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殿试一甲三名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第一名称“传胪”,二三甲进士再经“朝考”,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选翰林院为庶吉士,俗称翰林。余者分发各部任主事(部员),或分外地任县官。
五、教职(学正、教谕、教授、训导):清代地方学校各有正副教官 2人。正者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副者统称训导。正副教官的来源大体是知县改教、举人“大挑”、“五贡”诠选。
清代规定,知县可改任府学教授。这种改教并不是因人而宜的调整,而是因知县年龄过大,或者懒惰愚钝工作不称职,以及老弱病残不能工作的才改任教职。
清代的举人“大挑”,开始规定必须连考 3次不中才能参加挑选,以后规定必须连考6次,后来又改为4次。这样,落第举人至少要经过10余年才有被挑选的资格,但具备资格并不等于被选中,往往要候选若干次。选中后也不能立即赴任,还要在吏部挂号排队,等待分配,届时到部抽签决定去向。这种分配方法叫做“诠选”。从清代诠选需待时日甚长,举人候选常常多达二、三十年,累计起来,一个考不上进士的举人,要经过三、四十年才能当上州学学正或者县学教谕。
“五贡”诠选也是教职的一项重要来源。生员当了贡生,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官职不高,大多数当训导。生员出贡本身就需长久时间,据估算,生员食饩30年,方得依次出贡,再加上长期“诠选”,当训导已是花甲乃至古稀之年。
文官绝大多数由科举出身。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生员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举人得授九品官职;进士得授七品官职。此处尚有鉴生、贡生等名称,也都可以经过一定的途径得到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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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31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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