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怎么办?
我是因为打架斗殴都已经和对方私了!派出所没有把我朋友放出 而我当事人在外面 他们扣留了我手机..
我已经和对方私了了去公安销案不在进行追究了 为什么还不放人 手机还不归还我呢!
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怎么办?
答案:5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02:52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2-19 08:2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2-19 09:38
如果是性质恶劣的打架斗殴(如:打群架、出现伤残死),公安部门应该扣留手机取证。
如果在打架中用手机作凶器,公安部门应该没收手机。
如果无上述情况,应该归还手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你就向电视台、报社去报料,曝光他们,包你拿到手机
如果在打架中用手机作凶器,公安部门应该没收手机。
如果无上述情况,应该归还手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你就向电视台、报社去报料,曝光他们,包你拿到手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2-19 13:52
你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严重违反社会秩序,扰乱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私了是不能挽回损失的。这是公诉案件,有检察院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 2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19 12:14
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是有可能的,如果该手机作为证据,公安机关可以取证后归还,如果作为犯罪工具,可以没收。具体的可以到扣留的公安机关询问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 3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2-19 10:52
跟手机有关?他们肯定看你手机里的隐私了,这不是侵犯隐私权嘛
- 4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2-19 10:21
打架有分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故意伤害是指由某事引起争执而发生的伤害结果,是结果犯罪,如果伤害行为未造成伤害后果,那就不属于犯罪,伤害分 轻微伤 / 轻伤 / 重伤 / 死亡 四个级别,故意伤害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轻伤3年以下,重伤3~10年,死亡或严重残疾的10年以上直至死刑。轻伤和重伤如果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一般都是缓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过程犯罪,社会危害比较严重,构成轻微伤/轻伤/重伤都构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或死亡的还适用数罪并罚。
聚众斗殴是指纠集多人在公共场合进行群体斗殴事件,造成交通堵塞等社会影响严重的犯罪过程,造成伤害严重的可数罪并罚,一般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参与者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造成直接伤害的。
以上三罪都是刑事犯罪,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由被害人决定,而是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决定的。
如果你的朋友被处刑事拘留了,公安机关扣留参与者的手机是合法的取证需要,如果你的手机里查不到公安机关想要的证据,那么一般会在公安机关结案后归还。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是通过手机联系,纠集人员作案的,那么手机就是犯罪工具,法院如果判决没收犯罪工具,那手机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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