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伤残到底能赔得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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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2 11:14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3-12 08:17
工资一天150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12 08:38
工伤九级伤残到底能赔多少钱都得按照《工伤鉴定标准 》算,算都是鉴定部门的事,伤残鉴定没有裁量权,有一就是一,按照标准比对,下面就是标准,对号入座。
九级伤残
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31)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九级伤残
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31)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3-12 10:47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九级伤残可以获得的赔偿有: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费。
3、交通费。
4、护理费。
5、伤残补助金: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 2楼网友:过活
- 2021-03-12 09:43
每个城市不一样 江苏省职工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相关法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全文 2011年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或医院同意外购药品的票据计算。 2、后期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计算。可一次性赔偿或治疗费发生后再结算。 3、鉴定费 根据鉴定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计算。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可根据医疗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务时止,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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