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超市的某个铺位销售熟食及快餐等,因场地问题未提供饮食场所,属于餐饮服务还是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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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1 05:26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3-21 00:18
纳税人在超市的某个铺位销售熟食及快餐等,因场地问题未提供饮食场所,属于餐饮服务还是销售货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3-21 00:27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因此,除财税〔2016〕68号文件列举情况外,应按“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因此,除财税〔2016〕68号文件列举情况外,应按“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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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3-21 00:40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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