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在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管局报告相应的付款日期,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金额等信息。
1:外管局要求要在30天内做报告,超过30天要去外管局申请,如果超过了90天怎么办?
2:银行只要有发票和装箱单就给你付汇,现在付汇证明联也不退下来了,那外管的系统怎么知道这笔钱我付了还是没付呢?
3:如果基本上每个进口单子都会在进口90天内付出去,但是从来没有在系统里做过报告,这有什么影响?
如果您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请务必帮忙解答。
您好,有关于进口货物延期付汇在外汇监测系统做报告的相关问题请教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8 16:23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04-08 02:1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4-08 03:45
1. 企业为A类,则30天内的预收预付,90天内的延收延付,都可以不用做报告.....B类和C类企业预收预付都需要报告;30天内延收延付可以不报告;
PS:--如数据需要调整作主动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超过报告时间需要调整数据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外汇局现场做报告;
2. 外汇局和银行 有外汇监测系统在监测企业的报关进出口及资金收付汇的情况,不用担心外汇局不知道你的收付汇情况....
3. 一般正常收付汇,数据会在正常范围内,不报告也没有影响....具体是否影响可以登录企业的外汇监测系统查看数据
PS:--如数据需要调整作主动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超过报告时间需要调整数据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外汇局现场做报告;
2. 外汇局和银行 有外汇监测系统在监测企业的报关进出口及资金收付汇的情况,不用担心外汇局不知道你的收付汇情况....
3. 一般正常收付汇,数据会在正常范围内,不报告也没有影响....具体是否影响可以登录企业的外汇监测系统查看数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4-08 05:11
首先,监测系统内的信息是长期保留的;其次,查询方法有两种,一是以报关单号为条件查询,二是以进口日期为条件查询(起止日期间隔不超过30天)。
监测系统采集的报关数据都是“已结关‘或”已签发“状态的报关单,如果不符合这两种条件之一,海关是不会把数据传给外汇局的,所以你也查不到。
建议你问一下报关行,你现在报关单的状态是什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数据在导入时存在缺失项,系统不能正确识别,如果是这样,可以让外汇局查一下报关单错误数据,看里面有没有这笔数,修正后就可查询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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