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董事长因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并主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8:21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2-18 18:12
1.[单选题]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董事长因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B.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召开 C.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某董事电话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D.经出席会议的董事2/3通过,董事会会议作出了减少企业注册资本的决议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18 18:29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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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鸠书
- 2021-02-18 19:30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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