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现在乙想提出离婚.
期间甲因在外面做工程,欠了十万多元外债.乙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做家庭主妇,直到最近才在外面找活打工聊以维持生计.
请问,若乙提出离婚,甲所欠十万多元债务,她是否承担,承担多少?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希望尽量结合实务回答.如果乙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那么她(一个农村低收入妇女)就是十年二十年也未必能还清.即使改嫁,因为债务,其可行性也不会很大.法律是否考虑这些情节?
夫妻离婚 债务如何承担?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5 13:55
- 提问者网友:棒棒糖
- 2021-03-15 07: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15 08:02
这个主要看他欠的债是不是为了家庭生活的需要,如果是他个人所用,那么就由他个人承担。
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以及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以及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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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鱼芗
- 2021-03-15 10:28
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无论你用于何方,作何用处,均在所不问,除非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单方偿还,否则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债权人主张自己不承担债务。 对于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只是向有过错方,而不是对夫妻债务可以不承担。
- 2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3-15 09:03
离婚时候可以根据情况判决或者调解时由男方个人承担,但不得对抗第三方!(第三方仍然可以找女方要债),但实际中一般只会找男方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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