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子棋规则
- 提问者网友:我们很暧昧
- 2021-05-21 12:19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05-21 13:55
把五个子连成直线或斜线就算胜利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5-21 17:17
- 2楼网友:逐風
- 2021-05-21 16:31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5-21 15:24
第三条 五子棋的开局
1. 开局指对局开始后的前三着形成的布局,一般由黑方完成。
开局形状均以“星”和“月”命名。全国正式比赛均采用26种开局,包括斜指开局的长星局、峡月局、恒星局、水月局、流星局、云月局、浦月局、岚月局、银月局、明星局、斜月局、名月局、慧星局和直指开局的寒星局、溪月局、疏星局、花月局、残月局、雨月局、金星局、松月局、丘月局、新月局、瑞星局、山月局、游星局。
2. 指定开局:指黑方决定了前三个棋子落于何处,其中包括两个黑子和一个白子。
黑方第一子应落在天元处(黑1)。
黑方还决定了白方的第一子的落点(白2)。
斜指开局:指白2落子在黑1斜侧方的开局,但必须与黑1紧密相连。斜指开局共13种。
黑方的第三步(黑方的第二子,称“黑3”),应落在围绕天元点5线×5线而形成的以天元为正中的由交叉点组成的区域内。
直指开局:指白2落子在与黑1成平行线或垂直线的方向,但必须与黑1紧密相连。直指开局共13有。
第四条 行棋
1. 下法
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五手两打和指定开局除外)。
棋子下在棋盘的交叉点上,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它点移动,不得从棋盘上拿起另落别处。
黑方的第一枚棋子应下在天元上。
指定开局(参看定义和术语章节)。
三手可交换(参看定义和术语章节)。
盘面第4手棋着法不限。
五手两打法(参看定义和术语章节)。
2. 落子
棋子应直接落于棋盘的空白交叉点上。
如棋子无意掉落棋盘上,允许拣起后任选着点,但给予适当处罚。(参看纪律与处罚章节)。
对局中途如发现前边已下在棋盘上的子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
(1) 挪回原位。
(2) 移子有效。
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又无记录可查时,裁判员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 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 移动之子挪回原位。
(2) 移子有效。
(3) 和棋。
(4) 重下。
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
对局中,因外界意外事故导致棋局散乱,应经双方复盘确认后,继续比赛。如已无法复盘,可判和棋或重下。
如散乱棋局原因出自对局者,则:
(1) 无意散乱,可复盘续赛 ,但判散乱者一次违例;无法复盘,判散乱者为负。
(2) 故意散乱棋局者判负。
用手将棋子扶正不算违例,但应在自己的走棋时间内进行,应在事前先告知对方或裁判员。
第五条 先后手的确定
每局棋先手者均执黑先行。
1. 确定先后手的方法
可由大会抽编或对局前猜先。
(1) 一局制比赛,只有两名棋手对赛时,猜先。
(2) 两局制或两局以上制比赛,均采用分先方法确定先后手。
先按一局制先后手确定方法,确定第一局的先手,以后各局则互换先后手。
三手可交换(参看定义和术语章节)。
2. 先后手错误纠正
(1) 不论是出自裁判员还是棋手的原因,一经发现对局双方先后手有错,如发生在开局前或仅仅开局结束应及时纠正错误,按正确先后手顺序重新开始对局,如发生错误在 盘面第4手之后,则比赛继续进行,终局结果有效,棋手不得以此做为要求重赛的理由。
(2) 无论如何处理,在以后轮次的编排时,此轮均按先后手正确顺序计算双方先后手次数来进行配对编排。
(3) 裁判员纠正先后手错误时,应复原双方棋钟重新开始比赛。
3. 猜先方法
(1) 开局前棋手位置坐定后,双方各握黑白棋子若干于手中,如合计数为奇数,则握黑棋子方先行。合计数为偶数则双方变换黑白棋。
(2) 由裁判员使用挑边器进行猜先,中猜者有3种选择权利。
(A) 使用黑棋。
(B) 使用白棋。
(C) 要求对方先行选择,则对方必须先选择。
第六条 对局记录
1. 一般正式比赛,双方棋手必须做对局记录,有些比赛或有些个人(如残疾人或不满9岁的儿童等)可视裁判要求免于记录。
2. 双方棋手在对局中要在规定的记录纸上清晰、准确、完整、及时用代数记录法逐着记录双方行棋着法。 黑棋用奇数画圈记录,如:①、③、⑤、⑦、⑨……;白棋用偶数记录,如:2、4、6、8、10……。一般要求在自己走下一着之前记完前一回合双方的着法。
3. 任何一方记录不齐,他应当用自己的时间补全。裁判员在对局过程中或终局核对记录时,有权要求某方棋手誊清或补正记录,棋手不得拒绝。在对局过程中的誊清或补正要用本方的用时。
4. 在一局中每方棋手至多各有一次由于补全记录向裁判员提出借用对方记录做参考,如果裁判员同意,对方不得拒绝,但补齐记录的时间应用本方时限内用时。
5. 如果双方棋手的记录同时出现较多错漏,已无法互相参考,裁判员一经发现,可立即停钟,要求双方尽快用复盘法补全记录,并给予适当的处罚。
6. 如果一方棋手所剩的用时离本方时限不足5分钟或到了读秒阶段或到了其它时间紧迫时,可暂时不必要求其做记录,但终局后必须立即补全记录。 也可采取在棋手要求下裁判员代行记录的方法。
第七条 计时
1. 比赛时限可分30分钟到5小时 不等。但每局比赛要求在一天内必须结束。快棋比赛或加赛也可采用5分钟至30分钟的时限。
条件不够的比赛 ,也可采用对局双方共用时限,可分为1小时到10小时不等。
在采取共用时限方法时,裁判有权给行棋过慢的棋手,或有故意拖延时间嫌疑的台次上随时加放棋钟,每方时限为所剩共用时间的一半。
2. 在时限制比赛中,又可分超时判负和到时读秒两种方法。
读秒:在比赛规定时间使用完之后,可采用读秒的方法继续比赛。
读秒时限多采用l分钟,凡一着棋用时不足l分钟的不计时间,到1分钟则判负。读秒工作由裁判执行,方式是在30秒、40秒、50秒各报一次之后,报时“56”、“57”、“58”、“59”以准确迅速的语音逐秒报出,最后的报法是“1分钟超时判负”。
在读秒时间内,若比赛棋手离席,裁判应按规定继续读秒计时,超时判负。
3. 限时走棋:在比赛规定用时使用完之后,也可采用限时走棋的方法继续比赛。可采用10分钟之内必须走满10手棋;也可采用5分钟之内走满10手棋。超时判负。
4. 比赛计时:规定的比赛时间一到,应立即开动黑方棋钟,在对局过程中,应在每方行棋后按停己方棋钟,开动对方棋钟。棋手应用行棋的那只手按钟。 棋钟应摆放在棋局开始时黑方的右侧。
5. 迟到计时:比赛前应规定迟到时限,一般定为15分钟。(开赛第一天的第一轮比赛可延长些时间)。在比赛开始而对局者一方不在的情况下,即使在席的一方不行棋,对方不在席的表也要打开。如果比赛开始后对局双方均不在席,则由裁判员打开一方的表,来记录双方的未到时间。在迟到时限未到,有一方即席,则打开对方的表,无论迟到者是对局一方还是双方,迟到而未超过时限者,应在对局用时内扣除迟到时间。
一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判其弃权作负。
双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则判双方弃权作负。
一方或双方迟到未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则一方或双方时间内分别扣除各自的迟到时间。
6. 判断超时:对局任何一方向裁判提出己方或对方超时,或由裁判员直接目察而确认的超时均应判超时。
7. 棋手对棋钟的准确性提出怀疑,只能在己方时限未到时提出。裁判员应及时更换不准确或发生故障的棋钟。因更换棋钟中断比赛,双方己用时间和中断贻误时间,裁判员应酌情在新钟上校出。
8. 不论何种情况,在对局过程中,棋手均不许自己停钟或拔动、校正棋钟。必须由裁判员在更换棋钟、纠正记录、发生意外事故或终局等时去停钟。
9. 棋手忘记按钟,裁判员不得提醒。在有较多棋手使用棋钟尚不熟悉的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可在适当时机集体提醒按钟一次。
10. 申诉时限:应在下一轮比赛开始之前提出。(但因组织者、主办单位造成的超过时限不在之内)
第八条 权力与义务
l. 权利
(1) 棋手有行棋的权利,也有放弃行棋的权利,待对方行棋后,放弃行棋的一方仍有恢复行棋的权利。(前5着棋不允许放弃行棋权。)
(2) 棋手对比赛器材的可行性和准确性可向裁判员提出疑 义,裁判员应予合理的解答,但棋手应尽量在比赛前提出,且不可做为不参加比赛的理由。
(3) 如出现足以妨碍或干扰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棋手可向裁判提出意见,除未在情况紧迫时外,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
(4) 在重要的或较为重要的正式比赛中,组织者或裁判长不得安排任何一名棋手每天2、3节的比赛连续7天以上,每天不得安排5局以上的比赛,每节不得安排两局以上的比赛,每两局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否则,棋手有权拒绝参加比赛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 在快棋比赛或离本方时限达5分钟以内时,棋手可不记录棋谱或要求裁判员记录棋谱。
(6) 棋手有申诉权。(参看申诉与仲裁章节)
2 义务
(1) 棋手应遵守赛场纪律,配合裁判工作。
(2) 棋手应遵守规则,对裁判员作出的对事实的最后判决,棋手必须服从。
(3) 在对手离席时下的子,待对方即席后,有告诉对手所下棋子位置的义务。
(4) 比赛终局,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和不在赛场停留的义务。
(5) 无论是参赛或未参赛的棋手均应努力维护赛场环境,如不在对局室内分析棋局、抽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