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8 22:13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5-08 09:12
目前对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05-08 09:32
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税法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在6月30日之前的,应以当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在6月30日之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享受定期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迟至下一个年度起计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5-08 09:49
参阅“国税函[2007]365号”文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三十条关于“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以及附件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的规定,只适用于2005年10月1日以后设立的企业。判定纳税人能否享受新办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应根据其设立时间而不是减免税申请时间。企业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设立,从2005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第一笔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的规定计算减免税。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