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从法律角度解释一下什么叫“一次性付款”?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00:51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4-06 07:09
我们家乡好多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就开始收取房产定金(开发商起名叫诚意金),而且要求7日内支付房款,如果一次性付全款,优惠幅度最大,但此时无法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为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只能和我签一份《房屋认购书》(他们印制的格式“合同”),说等到半年后才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如果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以前我分了3次支付房款,但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我已经付清了全部房款,难道就不能算是一次性付款了吗?在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以前,如果我要退房,他们能向我收取违约金吗?
请高手从法律角度谈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4-06 08:14
无预售证不得进行房产销售,此合同无效,故不存在违约金之说。
又因此合同属于开发商制订的制式合同,在出现歧义和纠纷时,其解释应有利于客户一方,你这种情况,应属法律意义的一次性付清全款〔即一次性应解释为签约之前〕
又因此合同属于开发商制订的制式合同,在出现歧义和纠纷时,其解释应有利于客户一方,你这种情况,应属法律意义的一次性付清全款〔即一次性应解释为签约之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4-06 10:29
没有房产预售许可证,这是欺诈,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到时候还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和不超过所付房款的一倍的赔偿金
- 2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4-06 09:12
分3次就不能算一次性付款了。
无论付款的时间在什么时候,签订前还是签订后,只要分几次付款就不能算一次性。
- 3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4-06 09:01
你好!
从法律的角度讲.一次性付款 分为2种 一种是 交易时一次性付清所以的货款.. 第二种是 交易后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且必须是一次就付清.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