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在一家公司工作,2009年离职,这一年公司都没给我上保险,也没签合同。2009年底我又被返聘回这家公司,我现在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2008-2009年的保险吗?
至今我仍在这家公司工作,未离职。
我离职一年后又会到原来公司工作,还能要求公司补交以前没给我上的保险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04:42
- 提问者网友:却不属于对方
- 2021-02-26 11:0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26 11:33
可以。这是你的正当权益,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要求公司给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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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2-26 13:32
不能要求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你已经过了时效了
- 2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2-26 12:47
当然可以申请单位补交的,这是你应该享受的权益。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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