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向公司要生活费,要求打借条?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8 05:46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03-17 17:46
请懂相关法律方面的人帮帮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雁书
- 2021-03-17 18:25
1.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用人单位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用人单位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3-17 22:31
不应该打借条。这是公司的义务。
- 2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3-17 21:27
1、 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 3楼网友:玩世
- 2021-03-17 20:04
拿了钱,写张字据给对方,也很正常啊,关键是字据内容怎样写.
如果简简单单写借到对方多少钱,以后是可能说不清楚.
但你可以多写些内容啊,如"因某年某月某日在工地负伤,今预借到某老板多少钱作为医疗费什么的."
这种情况应该写收条更好,如"因某时在工地负伤,收到老板预付的生活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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