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户口都在李沧区东山四路的房子上,老婆没有工作!
该怎么办理?需要生么流程?资料?手续?
哪位大侠帮帮忙给出个详细的说明来,谢谢了。满意追加100分!
青岛 李沧区 如何办理准生证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09:16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2-19 02:0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2-19 02:58
青岛生育第一个子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领程序;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领程序和规定具体为: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当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予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待其补办结婚登记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补发《手册》。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并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由生育地补发《手册》。生育地不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补发《手册》。逾期未补办结婚证的,不再发放《手册》。
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生育前未领取《手册》的,在哪方长期居住,由哪方户籍所在地生育后30日内补发。在第三地居住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后30日内补发;如女方户籍不在本省,可由男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30日内补发。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领程序和规定具体为: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当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予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待其补办结婚登记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补发《手册》。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并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由生育地补发《手册》。生育地不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补发《手册》。逾期未补办结婚证的,不再发放《手册》。
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生育前未领取《手册》的,在哪方长期居住,由哪方户籍所在地生育后30日内补发。在第三地居住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后30日内补发;如女方户籍不在本省,可由男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30日内补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duile
- 2021-02-19 04:43
很简单,你去街道办事处问一下就行了。你应该属于李村街道办,在果园路11号,电话:87895469。一般是拿着户口本、结婚照、身份证等资料就可以办理。
- 2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19 04:22
办过了就可用办了
办理条件:
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提交材料:
本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异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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