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零八年一月一号公司跟我签了两年合同至零九十二月三十一,现在公司不在录用我,公司会对我有所补偿吗??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2 21:23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6-02 16:36
我零八年一月一号公司跟我签了两年合同至零九十二月三十一,现在公司不在录用我,公司会对我有所补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6-02 17:39
你好,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按照规定,你这种情况的,如果到 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不通知你续签合同或者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都要给予你相当于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当且仅当公司给予你上分合同相同待遇或者更高待遇而你本人不愿续签的情况下,公司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公司要解除你的劳动关系的话,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要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相当于你一个月的工资,总计是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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