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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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1-04 04:28
委托代销商品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1-04 05:09
问题一: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都是什么意思?? 你的东西让我卖,从你的那方来说就是委托代销。从我这方来说就是受托代销问题二:委托代销商品款和受托代销商品款是什么意思,一般怎么做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分录:
1.将委托代销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 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定账款—××代销单位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4.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受托代销商品分录: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
借:受托代销商品(接受价)
贷:代销商品款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支付给委托代销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 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每期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问题三:受托代销商品款是什么意思 是什么性质的科目呢 受托代销商品款是委托方发给受托方商品后,委托方要收回的钱,其实受托方代销商品就赚了手续费。是个流动负债。问题四:关于委托代销商品的解释?它属于存货么? 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
它亦称“托售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作为商品流通费用,计入营业费用。问题五:委托代销商品时,用"发出商品"科目还是"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是一个通用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
其中,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当独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所以发出商品科目的用法比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广泛
只有属于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才可以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这种情况也可以用发出商品科目
其他的情况只能使用发出商品
在实际中,个人建议统一使用发出商品科目问题六: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款的差别是什么? 我只看到过‘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收到的代销货物。
‘受托代销商品款’是指收到的、在以后要还的款项。问题七:委托代销商品属于什么业务收入 这要看你单位的实际情况,如果销售的大部分是委托代销商品就入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只是一小部分就入其他业务收入。问题八:委托代销的方式有哪些 委托代销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虽然按税法规定应作经销处理,但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二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作为其劳务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与视同买断方式不同的是,受托方通常应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税法上规定的代销就是指这一种销售方式。但不管是视同买断还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都是以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为准。这样对委托方而言,委托代销比直接销售,其销售的确认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都要滞后,可获取一定的延期纳税利益,而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是在营业费用中列支,可在所激税前扣除。问题九:“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科目有什么差别? 发出商品 :是商品还没有到达购货方,在途中,不能确定应收账款。而商品已经出库。委托代销商品:是商品已经发给代销商。问题十:委托代销商品的与发出商品区别 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在发出商品时,如果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视同买断方式但对方未销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况),那么企业发出商品时,应该先将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因此这个“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而“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与“库存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因此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的存货。
1.将委托代销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 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定账款—××代销单位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4.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受托代销商品分录: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
借:受托代销商品(接受价)
贷:代销商品款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支付给委托代销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 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银行存款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每期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问题三:受托代销商品款是什么意思 是什么性质的科目呢 受托代销商品款是委托方发给受托方商品后,委托方要收回的钱,其实受托方代销商品就赚了手续费。是个流动负债。问题四:关于委托代销商品的解释?它属于存货么? 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
它亦称“托售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作为商品流通费用,计入营业费用。问题五:委托代销商品时,用"发出商品"科目还是"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是一个通用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
其中,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当独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所以发出商品科目的用法比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广泛
只有属于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才可以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这种情况也可以用发出商品科目
其他的情况只能使用发出商品
在实际中,个人建议统一使用发出商品科目问题六: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款的差别是什么? 我只看到过‘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收到的代销货物。
‘受托代销商品款’是指收到的、在以后要还的款项。问题七:委托代销商品属于什么业务收入 这要看你单位的实际情况,如果销售的大部分是委托代销商品就入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只是一小部分就入其他业务收入。问题八:委托代销的方式有哪些 委托代销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虽然按税法规定应作经销处理,但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二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作为其劳务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与视同买断方式不同的是,受托方通常应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税法上规定的代销就是指这一种销售方式。但不管是视同买断还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都是以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为准。这样对委托方而言,委托代销比直接销售,其销售的确认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都要滞后,可获取一定的延期纳税利益,而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是在营业费用中列支,可在所激税前扣除。问题九:“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科目有什么差别? 发出商品 :是商品还没有到达购货方,在途中,不能确定应收账款。而商品已经出库。委托代销商品:是商品已经发给代销商。问题十:委托代销商品的与发出商品区别 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在发出商品时,如果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视同买断方式但对方未销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况),那么企业发出商品时,应该先将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因此这个“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而“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与“库存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因此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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