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能盖公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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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0 10:37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2-19 15:13
合同上能盖公章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2-19 15:50
问题一: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签订合同应该盖合同章还是公章,合同留底用合同复印件(传真件)可以吗 公章的效力范围比合同专用章范围在大得多。有的公司是只有公章而无合同专用章的。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盖合同专用章当然可以,盖公章也是可以的。
合同应该是俯方各一份,所以不知你为什么说用复印件。
合同是可以通过传真签订的,那不是复印件,但是重大合同建议最好不要用这种方式。问题二:合同盖公章可以吧 有。公章可代替合同章,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问题三: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也是从MBA智库文档上查到的。问题四:合同上盖了公章没签字有效吗? 某公司业务员咨询:我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期供货合同,由某公司分期供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三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双方均只在该合同上盖了公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员均没有在该合同上签字。此后,双方依该合同约定履行了多期。合同期内,因该货源紧张,对方欲涨价(已约定合同期内不得涨价或跌价),我方不同意,对方遂提出本合同没有签字,没有生效,属无效合同,对方的观点正确吗? 答复:对方的观点不正确。《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由该条规定可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只要具备签字、盖章中的一个要件合同即成立,并不要求同时具备两个要件。 公司没签合同,工资全凭老板说了算,合理吗? 答复:黄先生可以明确提出来要求和老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奖惩标准等);如果老板不签合同,黄先生觉得目前的工作还满意的话,可保持现状继续工作下去,到时再和老板一起算账;如果黄先生不满意目前的工作,即可马上和老板算清账走人,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经济补偿金。当然,因为此前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等证据,和老板算账时一定要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等方面的证据。 张先生咨询:我是外地人,八年前,因故在荆门购买了一套住房,因当时系按揭购买,我尚未取得荆门户口,便与朋友王某协商,以他的名义办理的购房手续,双方为此还专门签订了一份代购协议,约定该套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是我,名义产权人是他。首付款和按揭款都是我付的,后来办理的房屋产权证是他的名字,现因房屋涨价太高,王某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为由,主张房屋应该是他的,我和他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他可以按购房价付款给我,他的主张和理由能成立吗? 答复:王先生的主张和理由均不能成立。《物权法》第17条虽然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但该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不具有代表不动产物权的功能,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状况并不一定完全吻合。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首先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一般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在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权属。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也是可以依证据推翻的。 医疗保险已报销的部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能否扣除? 答复:医疗保险已报销的部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不能扣除。理由是全先生与医保部门之间是医疗保险合同关系,而其与对方之间是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因为医疗保险和人身赔偿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在一起。全先生在医保部门能否得到赔付与其能否从对方得到赔偿是不相关的。 货运车辆没记明实载重量的,是按以前的平均重量计量,还是按核载重量计量? 市民张先生咨询:我用自己的汽车为某工地运送了多次石料,每次工地记账员均给了我入库单,但入库单上只记载了车号和拉运车数,没有记明每车拉运的实际重量。工地老板结算了约一半的费用后(含石料款和运费),另一半始终拖着不结算,后来被逼急了,又提出我的车属超载运输,只能按行车证上核载的重量计算吨位,不同意我提出的按已结算的入库单的平均重量计量,我和老板的说法哪个对? 答复:张先生的说法是对的。在无法确定实际载重量时,可以参照以前的平均重量计量。至于超载与否,那属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与民事责任无关。 商品存在批量性的质量问题,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吗? ......余下全文>>问题五:合同上需要盖什么章才具备法律效益? 这个要看合同的约定了,如果丁以法定代表人签字作为生效条件,不用盖章就行,如果是加盖,一般就是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问题六:合同可以盖财务章或发票章吗 不能在合同书上加盖财务章或发票章,必须加盖合同章或公司章问题七:送货单上可以盖合同章吗 这枚合同章只要是在工商局备案的那个,就可以加盖,同样代表企业的行为。问题八:签劳动合同公司盖公章和盖合同章一样吗? 合同章是用来签署经济合同和商务合同的,签属劳动合同必须用公章,用合同章无效。问题九:合同可不可以只签名或只盖章? 如果是个人,最好是身份证、签名、手印这三项都附上。如果是单位,盖章就可以範,保险一点要法人代表签名,如果不是法人代表签名的,最好要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问题十:购销合同上盖的是单位公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专用章有局限性,只对单位签订合同有效,而公章则对公司所有业务文件有效。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盖合同专用章当然可以,盖公章也是可以的。
合同应该是俯方各一份,所以不知你为什么说用复印件。
合同是可以通过传真签订的,那不是复印件,但是重大合同建议最好不要用这种方式。问题二:合同盖公章可以吧 有。公章可代替合同章,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问题三: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也是从MBA智库文档上查到的。问题四:合同上盖了公章没签字有效吗? 某公司业务员咨询:我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期供货合同,由某公司分期供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三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双方均只在该合同上盖了公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员均没有在该合同上签字。此后,双方依该合同约定履行了多期。合同期内,因该货源紧张,对方欲涨价(已约定合同期内不得涨价或跌价),我方不同意,对方遂提出本合同没有签字,没有生效,属无效合同,对方的观点正确吗? 答复:对方的观点不正确。《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由该条规定可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只要具备签字、盖章中的一个要件合同即成立,并不要求同时具备两个要件。 公司没签合同,工资全凭老板说了算,合理吗? 答复:黄先生可以明确提出来要求和老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奖惩标准等);如果老板不签合同,黄先生觉得目前的工作还满意的话,可保持现状继续工作下去,到时再和老板一起算账;如果黄先生不满意目前的工作,即可马上和老板算清账走人,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经济补偿金。当然,因为此前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等证据,和老板算账时一定要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等方面的证据。 张先生咨询:我是外地人,八年前,因故在荆门购买了一套住房,因当时系按揭购买,我尚未取得荆门户口,便与朋友王某协商,以他的名义办理的购房手续,双方为此还专门签订了一份代购协议,约定该套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是我,名义产权人是他。首付款和按揭款都是我付的,后来办理的房屋产权证是他的名字,现因房屋涨价太高,王某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为由,主张房屋应该是他的,我和他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他可以按购房价付款给我,他的主张和理由能成立吗? 答复:王先生的主张和理由均不能成立。《物权法》第17条虽然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但该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不具有代表不动产物权的功能,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状况并不一定完全吻合。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首先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一般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在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权属。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也是可以依证据推翻的。 医疗保险已报销的部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能否扣除? 答复:医疗保险已报销的部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不能扣除。理由是全先生与医保部门之间是医疗保险合同关系,而其与对方之间是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因为医疗保险和人身赔偿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在一起。全先生在医保部门能否得到赔付与其能否从对方得到赔偿是不相关的。 货运车辆没记明实载重量的,是按以前的平均重量计量,还是按核载重量计量? 市民张先生咨询:我用自己的汽车为某工地运送了多次石料,每次工地记账员均给了我入库单,但入库单上只记载了车号和拉运车数,没有记明每车拉运的实际重量。工地老板结算了约一半的费用后(含石料款和运费),另一半始终拖着不结算,后来被逼急了,又提出我的车属超载运输,只能按行车证上核载的重量计算吨位,不同意我提出的按已结算的入库单的平均重量计量,我和老板的说法哪个对? 答复:张先生的说法是对的。在无法确定实际载重量时,可以参照以前的平均重量计量。至于超载与否,那属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与民事责任无关。 商品存在批量性的质量问题,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吗? ......余下全文>>问题五:合同上需要盖什么章才具备法律效益? 这个要看合同的约定了,如果丁以法定代表人签字作为生效条件,不用盖章就行,如果是加盖,一般就是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问题六:合同可以盖财务章或发票章吗 不能在合同书上加盖财务章或发票章,必须加盖合同章或公司章问题七:送货单上可以盖合同章吗 这枚合同章只要是在工商局备案的那个,就可以加盖,同样代表企业的行为。问题八:签劳动合同公司盖公章和盖合同章一样吗? 合同章是用来签署经济合同和商务合同的,签属劳动合同必须用公章,用合同章无效。问题九:合同可不可以只签名或只盖章? 如果是个人,最好是身份证、签名、手印这三项都附上。如果是单位,盖章就可以範,保险一点要法人代表签名,如果不是法人代表签名的,最好要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问题十:购销合同上盖的是单位公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专用章有局限性,只对单位签订合同有效,而公章则对公司所有业务文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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