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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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8 20:42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03-08 08:03
为什么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作调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3-08 09:22
成本法下核算的情况包括对被投资单位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控制。
第一种情况,换种情况理解就是投资之初没有公平市场价格的一种另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投资单位不宣告发放股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左右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分配,所以也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实质性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和投资单位被当作是一个整体,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做调整,而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运用权益法确定在被投资单位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扩展资料:
处理特点:
(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所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成本法
第一种情况,换种情况理解就是投资之初没有公平市场价格的一种另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投资单位不宣告发放股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左右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分配,所以也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实质性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和投资单位被当作是一个整体,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做调整,而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运用权益法确定在被投资单位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扩展资料:
处理特点:
(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所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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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玩家
- 2021-03-08 10:50
成本法下核算的情况包括对被投资单位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控制。
第一种情况,换种情况理解就是投资之初没有公平市场价格的一种另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投资单位不宣告发放股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左右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分配,所以也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实质性控制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和投资单位被当作是一个整体,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不做调整,而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运用权益法确定在被投资单位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 2楼网友:逃夭
- 2021-03-08 10:44
按照14年新会计准则,在控制的情况下,个别报表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的核算,在成本法下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其金额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分配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编制合并报表时成本法要转换为权益法来调整其股权投资,调整的因素主要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资本公积的变动,分配现金股利;会按照权益法的相关处理原则进行调整,然后进行抵消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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