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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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2-26 06:02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12-25 17:35
赔偿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12-25 18:59
问题一:追索赔偿是什么意思? 所谓追索赔偿就是所要赔偿。问题二:追索什么意思 40分追索就是追偿的意思。
打个比方,你如果是车主,雇佣司机开车,因为司机的过错导致发生撞伤人的事故。后被受害人告上法庭,法庭让司机赔偿对方的各种费用,司机无钱赔偿不了,法庭判处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后你可以依法向常机追索你替司机垫付的赔偿款。问题三:追索权与民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主要差别 一、债权法上的请求权
1、合同之债请求权
合同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
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
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
4、侵权之债请求权
二、物权法上的请求权
1、物上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2、占有保护义务问题四:经常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对你的行为暂时我不追究,但我有权利以后再次对此事追究你的责任。问题五:民事赔偿追索权能否转让 债权转让必须债务人同意问题六:追索权和索偿权有什么区别呢? 追索权和索偿权是不同的。
追索权(recourse) 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
索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两者是不同的,追索权是针对金融票据上的请求权。而索偿权是不限制金融领域,凡是自身或集体利益遭到损害时,都可以要求赔偿的权利。问题七:票据的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的区别 票据权利可分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权利作为特殊的金钱债权,其特殊性在于票据权利为二次性权利,持票人可以对不同的票据债务人行使两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是票据发行所创设的主要债权,是合法持票人享有的第一次请求权;(2)追索权则是针对票据关系人因发行、转让票据所应连带负责的担保责任,一般是在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或无法到满足时,持票人才行使的权利,因此,它是付款请求权的补充或保障性权利,是票据上的第二次请求权。票据法之所以赋予合法持票人票据上的双重请求权,目的在于保障其票据债权的实现,使其在取得票据时有一种安全感,从而便利票据的流通,并维护票据制度的稳定与有效运行。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请求按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权利人是持票人。这里的持票人可能是受款人,也可能是最后的被背书人,还有可能汇票、本票中付款后的参加付款人。 这里的票据主债务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保付支票的保付人。所谓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之持票人于到期不能获得付款或在到期日前不获承兑或有其它法定原因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清偿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为标准,追索权可以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 到期追索权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在到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情形下,持票人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要求支付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期前追索则是指汇票虽未到期,但具有法定事由出现时,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问题八:在单位已工作十五年,现拆迁,可追索什么赔偿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需要,可咨询昌运律师事务所问题九:无追索权和有追索权销售的区别 一般来说有无追索权主要是针对票据贴现说的。比如A公司给你开了一张汇票冲抵货款,还没有到期,现在你急着用现金,就拿到B银行去贴现,你去贴现就分两种情况,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所谓有追索权就是说,等到票据到期,B银行拿着汇票去要求A公司兑现,如果A公司不给兑现,B银行可以要求你们公司赔偿;而对于无追索权,就是说如果A公司不给兑现,B银行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我们赔偿,所以这个有无追索权是说的银行对你是否有追索权。这两种情况下,你公司的作战也是不一样的 汇票贴现这个我只是举个例,其他的事项也差不多就这个意思问题十:如何理解超过追索通知期限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而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利息和费用呢?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打个比方,你如果是车主,雇佣司机开车,因为司机的过错导致发生撞伤人的事故。后被受害人告上法庭,法庭让司机赔偿对方的各种费用,司机无钱赔偿不了,法庭判处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后你可以依法向常机追索你替司机垫付的赔偿款。问题三:追索权与民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主要差别 一、债权法上的请求权
1、合同之债请求权
合同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
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
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
4、侵权之债请求权
二、物权法上的请求权
1、物上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2、占有保护义务问题四:经常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对你的行为暂时我不追究,但我有权利以后再次对此事追究你的责任。问题五:民事赔偿追索权能否转让 债权转让必须债务人同意问题六:追索权和索偿权有什么区别呢? 追索权和索偿权是不同的。
追索权(recourse) 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
索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两者是不同的,追索权是针对金融票据上的请求权。而索偿权是不限制金融领域,凡是自身或集体利益遭到损害时,都可以要求赔偿的权利。问题七:票据的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的区别 票据权利可分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权利作为特殊的金钱债权,其特殊性在于票据权利为二次性权利,持票人可以对不同的票据债务人行使两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是票据发行所创设的主要债权,是合法持票人享有的第一次请求权;(2)追索权则是针对票据关系人因发行、转让票据所应连带负责的担保责任,一般是在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或无法到满足时,持票人才行使的权利,因此,它是付款请求权的补充或保障性权利,是票据上的第二次请求权。票据法之所以赋予合法持票人票据上的双重请求权,目的在于保障其票据债权的实现,使其在取得票据时有一种安全感,从而便利票据的流通,并维护票据制度的稳定与有效运行。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请求按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权利人是持票人。这里的持票人可能是受款人,也可能是最后的被背书人,还有可能汇票、本票中付款后的参加付款人。 这里的票据主债务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保付支票的保付人。所谓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之持票人于到期不能获得付款或在到期日前不获承兑或有其它法定原因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清偿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为标准,追索权可以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 到期追索权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在到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情形下,持票人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要求支付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期前追索则是指汇票虽未到期,但具有法定事由出现时,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问题八:在单位已工作十五年,现拆迁,可追索什么赔偿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需要,可咨询昌运律师事务所问题九:无追索权和有追索权销售的区别 一般来说有无追索权主要是针对票据贴现说的。比如A公司给你开了一张汇票冲抵货款,还没有到期,现在你急着用现金,就拿到B银行去贴现,你去贴现就分两种情况,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所谓有追索权就是说,等到票据到期,B银行拿着汇票去要求A公司兑现,如果A公司不给兑现,B银行可以要求你们公司赔偿;而对于无追索权,就是说如果A公司不给兑现,B银行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我们赔偿,所以这个有无追索权是说的银行对你是否有追索权。这两种情况下,你公司的作战也是不一样的 汇票贴现这个我只是举个例,其他的事项也差不多就这个意思问题十:如何理解超过追索通知期限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而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利息和费用呢?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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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12-25 20:17
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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