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局于2008年底对我公司05---07年企业所得税进行稽查。2009年初出示稽查结果。大概情况是这样:05年会计利润为-10000元,调整后为-8000元。06年为-30000元,调整后为-20000元。07年为-20000元,调整后为-15000元。由于都是亏损,没有补交所得税。但是进行了罚款,为6000元。
请问罚款6000元是否计入到”营业外支出“?还有,是否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在09年进行会计帐务处理?谢谢。
税务稽查局于2008年底对我公司05---07年企业所得税进行稽查。2009年初出示稽查结果。大概情况是这样:05年会计利润为-10000元,调整后为-8000元。06年为-30000元,调整后为-20000元。07年为-20000元,调整后为-15000元。由于都是亏损,没有补交所得税。但是进行了罚款,为6000元。
请问罚款6000元是否计入到”营业外支出“?还有,是否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在09年进行会计帐务处理?谢谢。
是。罚款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罚款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以前年度的利润调整,应通过“以年年度损益”调整。
1、借:应缴税费-罚没收入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2、借:未分配利润 6000
贷:应缴税费-罚没收入 6000
罚款支出可以在实际发生时才记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因为这是09年作出罚款处理。
做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