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残事隔多年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09:09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2-10 23:28
人身伤残事隔多年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2-11 00:42
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起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11 02:19
1、从工伤上说,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已评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在医疗期内是带薪的。
2、从人身损害赔偿上说,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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