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奋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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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9 03:23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1-28 15:24
如何办理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奋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1-28 15:30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DS-2019表(原IAP-66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单位的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正式聘书复印件;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或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三份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DS-2019表(原IAP-66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单位的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正式聘书复印件;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或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三份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1-28 15:37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1]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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