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对革命伤残军人优抚金zeng加了吗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7 07:47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5-06 16:56
我想知道10年有长的可能吗,我特困难。请帮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5-06 18:00
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即原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一直以来是国家保障的重点。目前,这个群体共有28.5万人,据抽样统计,他们的年医疗费支出为6000元左右,而一般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平均支出为2000元左右。目前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职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大部分都在企业,却不能与其他职工一样进入医保,而许多企业现在已经重组改制,无力支付医疗费。二是在乡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用无处落实。随着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疗药品价格的持续攀升,特别是在乡残疾军人普遍进入老年高致病期,原有的经费保障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军人的需要。因此,新《条例》明确了对他们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即原三等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经费十分短缺。目前,这个群体共有57.1万人,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此没有专门预算,他们的医疗保障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伤口复发不能据实报销,其它疾病补助无处落实。因此新《条例》根据现实情况对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13问:对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新《条例》在医疗优待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答:烈属、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按照原条例,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原有由国家大包大揽经营医院的方式已经转变为各医院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作方式,减免政策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在继续实行减免政策的地区,大多数也是通过政府对医院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加以维系,而且主要集中在挂号费、诊断费、出诊费、注射费、处置费等一般小额费用上。由于治疗费用提高,药费居高不下,实际上优抚对象的负担还是很重。这部分人员占优抚对象总数的4.5,急需得到国家的特别关照。因此,新修订《条例》对这些对象做出了普遍给予医疗优惠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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