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名言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0 00:46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07-19 20:07
立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7-19 21:34
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曼理皓齿,说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一曰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四曰养殃,五曰民萌,六曰流行,七曰威
强,八曰四方。
人主之患在於信人,信人则制於人。人臣之於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於势而不得不事也。
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智短于自知,故以道正已。故镜无见疵之罪,道无明过之恶。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缓已;董安于之心缓,故弦统以自急。故以有余补不足,以长绩短,之谓明主。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
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一旦任职),则烛重人(当道权臣)之阴情。
能法之士劲直,听用,则烛重人之奸行。
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朝纲)之外矣!
如是,智法之士与当道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资(根基)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陷者,以公法诛之!其不可以被以罪过者,以私剑(刺客)穷之!是故,明法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变法之难,要在君主,君主不明,国之不亡者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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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青尢
- 2021-07-19 23:24
法家代表人物
- 2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7-19 21:57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 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 (《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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