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开车,撞伤了人,事故坚定我负全责,具体伤势是断了腿,现在已经痊愈,医药费用老板已经负担,关于经济赔偿问题,双发没有达成协议,现在法院给了我传票,把我告了,我怎么办,要不要回老家,我现在离家1000多公里,万分感谢
回老家不是逃去老家,而事故就在老家发生的,现在在外面打工 ,,,是伤者告我的,不是车子老板告我
给老板开车撞伤了人他们赔偿有分歧现在法院给了我传票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2 13:00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02-11 20:3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2-11 21:03
因为你是驾驶人,车主和你都应当对事件的发生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你回家没有用的,你不如积极应诉,因为现在车都有交强险,还有,你本身是职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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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12 00:19
回老家是没有用的`,如果陪得少你还是去陪陪`,`上法院并不是不光荣
- 2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2-11 23:16
说明是职务行为,应该由老板赔偿。
- 3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11 22:01
你好!
那你这个案子是民事侵权诉讼,你应该回去,如果你不回去,法庭辩论阶段有可能会侵犯到你的权益,使你承担本不属于你或者可属可不属你但最终由你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为了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还是回去,如果硬是不回也没事,法院会缺席判决,只不过最终你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可能会增加或加重。这就看你了。这里伤者告你,但你和老板应该属于共同被告,要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会追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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