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不给档案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2 02:45
- 提问者网友:练爱
- 2021-03-11 02:51
我大学毕业后和一事业单位签了五年合同,合同上注明不满服务期限的给它们违约金5000元,在未到期的时候和单位领导发生不愉快,所以我决定辞职并愿意缴纳违约金,但我的辞职报告交上去一个月也没有消息,领导不给批也不上报,我多方申诉均没效果,只好自动离职,现在我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需要档案,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档案呢????!!!请高人指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3-11 03:49
你的档案应该在单位委托的存档地方(人才中心、或者人事局这类地方)。可以问单位你的档案所在地,或者委托同事问单位的存档地方在哪里,然后让新单位开调档涵直接去取,不过现在的单位应该该你开解除劳动关系书,否则会影响你在新单位签订合同。还有保险转移都需要现在的单位办理。
另外合同上标明劳动者不到期辞职需交违约金一项,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不合理的一项不生效。你完全可以不交。
另外合同上标明劳动者不到期辞职需交违约金一项,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不合理的一项不生效。你完全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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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3-11 06:57
你的档案一般来说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人才交流中心调档。
- 2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3-11 06:30
放心,你档案不在单位在人事局或人才市场。你有新单位让他们直接去提就行。
- 3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3-11 05:07
依据《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职工档案,由此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期间的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经济纠纷,如果确系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等原因引起的,可按《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劳动者做出处理,也可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不超过20%的工资作为补偿或做出一次性处罚,如劳动者不承担的,用人单位还可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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