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的核算。(本题不考虑增值税)
资料:某工业企业2008年10月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给五一工厂A产品300件,单位售价170元;B产品5件,单位售价150元。共计51750元。货款已存入银行。
(2)以银行存款事故销售A、B产品的运杂费300元。
(3)销售给向阳工厂A产品100件,单位售价170元,B产品5件,单位售价150元,共计17750元。已预收货款10000元,其余部分尚未收回。
(4)以银行存款支付A、B产品运杂费110元。
(5)按照合同向宏大公司发出B产品20件,单位售价240元,货款共计48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470元,货款及运杂费尚未收回。
(6)结转本月已销售A、B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单位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A产品147.30元,B产品120元)。
(7)按照规定的税率(销售收入的5%)计算应交纳的销售税金。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51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1750
2.借:营业费用---运杂费300 贷:银行存款300
3.借:应收账款7750 借:预收账款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750
4.借:营业费用---运杂费110 贷:银行存款110
5.借:应收账款527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00 贷:银行存款470
6.借:主营业务成本 62520 贷:库存商品----A产品58920 贷:库存商品----B产品3600
7.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1750+17750)*5%=69500*5%=3475 贷:应交税金3475
1 借:银行存款 51750
贷:主业务收入—A 51000
—B 750
2借:销售费用—运杂费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3借:预收账款 17750
贷:主业务收入—A 17000
—B 750
4借:借:销售费用—运杂费 110
贷:银行存款 110
5借:应收账款 5270
贷:主业务收入—B 4800
银行存款 470
6借:主营业务成本—A 58920
__B 3600
贷:库存商品—A 58920
—B3600
计算税金
收入=51750+17750+4800=74300元
税金=74300*5%=37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