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只有一个借条有双方签字可以去靠他嘛?请大虾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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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6-04 18:20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6-03 19:19
事情很久了,大概几年时间了,那人逃跑了,现在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想问下他不还,可以去告的赢他不?请详细说明一下 谢谢朋友们啦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6-03 19:42
如果签的字是经合法程序,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话,这个就属于一个债务合同,当然能告且能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6-03 22:06
但我想这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你的问题比较笼统,所以从你的问题来看,如果过了两年的时效,告了赢不了,但如果有引起时效中断的情况,告是可以告赢。所以如果要告赢要确认几方面的事情:
1、具体的借款时间
2、借条有无明确的还款时间
3、对方曾经有无明确表示要还你钱,有无书面证据
4、那人是什么时间逃跑的,你是在什么时间知道他逃跑的
最后回到一个问题,就算你告赢了,找不到人,也是白告而且浪费诉讼费。所以最好确认有对方的消息情况下,联系上对方,问清楚对方的意思,再考虑下一步行为。
- 2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6-03 20:59
要看你们两人的借条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约定有还款期限,比如2006年2月2日,在2月2日之后,你没有向该人追讨债务,或者说没有追讨债务的证据,那么你到法院上诉,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不存在上面的问题,随时都可以向那人要求还钱,法院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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