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保险冲突问题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13:26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02-19 20:55
很多销售员都说 多份保险不会冲突,那为什么说多份保险就不会产生冲突呢?希望有比较说服性的答案,不要含糊应付性的,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2-19 21:33
我是一名保险从业人员,不同的保险保障客户不同的内容,解决客户不同的担忧或问题,要说清楚网友这个问题,个人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一、对于保人的保险,则可以分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和给付型保障保险。
1、其中,费用补偿型保险包括意外医疗保险、住院费用保险等,这种费用补偿型保险是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限额,譬如某此住院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为10万元,则不管是社保还是参加的各家商业保险,都以10万元为报销限额,即不可能报销到10万元以上的费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客户宜视自己支付能力、风险偏好、尽量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
2、给付型保险包括意外残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住院津贴保险、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生命价值保障保险等,这种给付型保险,是以实际发生的结果来做出是否理赔判断的,譬如某客户因意外事故身故,若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保,则可以在各家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额分别获得赔付,从这个角度来说,则不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客户宜视自己支付能力、风险偏好、尽量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
3、特殊情况,在给付型保险中,目前国内少儿保险中的生命价值保障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限额是10万元每人,若在18岁前身故,则以10万元赔付金额为限额,理论上来说,即使客户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中参保,且金额超过10万元,也只能以10万元赔付金额为限。从这个角度来说,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社保中的大病统筹保险,是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即客户凭实际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理赔,按约定比例和限额赔付。而商业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是属于给付型保险,若客户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中参保,客户只需凭二级以上专科医生的诊断书,就可以向各家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获得约定的保额及增值部分的赔付。
二、对于保财的保险,则可以分为超额保险、等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
1、超额保险指的是所参加保险标的财产的保额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的财产保险。譬如某批财产标的的价值是1亿元,客户通过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2亿元,若该保险标的出现全额风险,则理论上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赔付的限额是1亿元。从这个角度来说,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
2、等额保险指的是所参加保险标的财产的保额等于财产实际价值的财产保险。譬如某批财产标的的价值是1亿元,客户通过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1亿元,若该保险标的出现全额风险,则理论上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赔付的限额是1亿元。从这个角度来说,则不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
3、不足额保险指的是所参加保险标的财产的保额低于财产实际价值的财产保险。譬如某批财产标的的价值是1亿元,客户通过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8000万元,若该保险标的出现全额风险,则理论上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赔付的限额是8000万元。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更多资讯,建议您咨询您身边的优秀保险代理人。
一、对于保人的保险,则可以分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和给付型保障保险。
1、其中,费用补偿型保险包括意外医疗保险、住院费用保险等,这种费用补偿型保险是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限额,譬如某此住院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为10万元,则不管是社保还是参加的各家商业保险,都以10万元为报销限额,即不可能报销到10万元以上的费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客户宜视自己支付能力、风险偏好、尽量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
2、给付型保险包括意外残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住院津贴保险、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生命价值保障保险等,这种给付型保险,是以实际发生的结果来做出是否理赔判断的,譬如某客户因意外事故身故,若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保,则可以在各家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额分别获得赔付,从这个角度来说,则不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客户宜视自己支付能力、风险偏好、尽量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
3、特殊情况,在给付型保险中,目前国内少儿保险中的生命价值保障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限额是10万元每人,若在18岁前身故,则以10万元赔付金额为限额,理论上来说,即使客户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中参保,且金额超过10万元,也只能以10万元赔付金额为限。从这个角度来说,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社保中的大病统筹保险,是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即客户凭实际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理赔,按约定比例和限额赔付。而商业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是属于给付型保险,若客户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中参保,客户只需凭二级以上专科医生的诊断书,就可以向各家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获得约定的保额及增值部分的赔付。
二、对于保财的保险,则可以分为超额保险、等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
1、超额保险指的是所参加保险标的财产的保额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的财产保险。譬如某批财产标的的价值是1亿元,客户通过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2亿元,若该保险标的出现全额风险,则理论上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赔付的限额是1亿元。从这个角度来说,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
2、等额保险指的是所参加保险标的财产的保额等于财产实际价值的财产保险。譬如某批财产标的的价值是1亿元,客户通过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1亿元,若该保险标的出现全额风险,则理论上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赔付的限额是1亿元。从这个角度来说,则不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
3、不足额保险指的是所参加保险标的财产的保额低于财产实际价值的财产保险。譬如某批财产标的的价值是1亿元,客户通过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8000万元,若该保险标的出现全额风险,则理论上单一或多家商业保险赔付的限额是8000万元。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可能会发生多份保险,产生冲突(不能得到重复理赔)的情况;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更多资讯,建议您咨询您身边的优秀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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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2-19 22:58
原则是首先由用工单位解决意外医疗金,不足的部分再由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作补充。用工单位没解决才由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伤害医疗金。不管怎样,意外伤害医疗的原则是补偿原则。
- 2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2-19 21:57
补偿性医疗保险;财产险 不要重复购买。
给付型的寿险、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保险 那就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钱多的话,就多买吧。
- 3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19 21:41
建议不要买多份的保险,当然是说保险责任期间具有重叠性、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专业叫做“重复保险”,比如你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二份保险中也含有人身意外责任,因为多份保险那么保险标的就是超额保险,一旦出险就是分摊进行赔付,这样很麻烦,所以建议买一份实际相等的最合适你的就可以了,因为很多险种的主险下是可以附加的,很少有个人去买多份。
其主要适用于保险标的价格高并存在风险,为了避免保险公司赔付问题的风险,一般使用分保、重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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