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人下放待岗,在野外种地死亡,在合同期未到的情况下有哪些赔偿?
我哥于2006年与殡仪馆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12月合同才到期,但是去年企业让其待岗在家,但是并未解除劳动合同。前几天他在家种地意外自然死亡,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遗属救济待遇标准通知》(闽劳社〔2000〕477号)文件,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家属救济待遇以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支付:
1、 丧葬费补助费:6个月;
2、 一次性困难补助费:5个月;
3、 公园吧直系亲属月救济费:农业户口每人每月按40%发给,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按45%发给,孤身一人的按上述标准加10个百分点;供养直系亲属人口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按三人标准发放。
4、 遗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其遗属月救济费,也可经遗属本人申请后,一次性支付。具体办法为:一次性救济费=月救济费标准×法定供养月数;遗属在一人以上的,分别按每个人的标准合计计发。对无法确定供养月数的,其法定供养月数按120个月计算。
我想问一下,上述的这个法律文件是否有效,谢谢!
待岗死亡如何补偿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19 08:27
- 提问者网友:謫仙
- 2021-12-19 03: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2-01-05 20:37
按照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丧葬费及一定的救济费,但没有劳动合同的补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2-01-05 20:51
死亡抚慰金 只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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