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超过三个月,且不给转正。第四个月以工作岗位匹配不合适为由开除,合法么?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3 16:08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11-23 09:47
入职超过三个月,且不给转正。第四个月以工作岗位匹配不合适为由开除,合法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11-23 10:08
1、超过试用期的,员工自动转正,法律上没有转正手续的规定。2、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的,试用期内双方按试用期约定处理劳动关系;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没有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自动转正,有权享受转正的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逐風
- 2021-11-23 11:14
不合法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