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N+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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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3 09:57
- 提问者网友:寂寞梧桐
- 2021-04-22 12:14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N+1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22 12:52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N)。其余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4-22 14:25
这有个前提是合同期满,而不是指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当然期满终止前提前30天通知,单位无需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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