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朋友公交车收了班然后开车去修理厂修理出于责任心钻进车低去检查车辆的维修状况,突然车低的千斤顶松动导致车轮压在朋友的腿上导致骨折很严重。现在在医院开刀住院医生说要5万块左右。
现在公交车老板《属于私人老板》说不属于工伤不垫付医药费只给了3000块钱。 没有买社保。 请问这个事情算是工伤吗?急急急!!!望律师和法律界的朋友帮帮忙看下打官司能赢不?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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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交车老板《属于私人老板》说不属于工伤不垫付医药费只给了3000块钱。 没有买社保。 请问这个事情算是工伤吗?急急急!!!望律师和法律界的朋友帮帮忙看下打官司能赢不?
根据你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和视为工伤情形,属于工伤。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损失由公司承担。
可以肯定地说,这属于工伤,即属于应认定为工伤情形中的“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中的工作时间后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这是因为“收了班然后开车去修理厂修理出于责任心钻进车低去检查车辆的维修状况”是属于工作时后的收尾工作,且受到了伤害。
因未参加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说明缴费责任在老板或单位,而非职工本人;“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据此条你这位朋友应享受工伤待遇。
综上,你的朋友应要求老板按工伤待遇的相应标准给予赔偿损失,若与老板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支持你朋友的这个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