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非全日制用工这样一个专业性的名词,那么理所当然的认为有全日制用工;但是我在网上搜索了,没有对全日制用工的定义。也不知道劳动法中是怎么定义的,难道这就是一个漏洞?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算薪金,那么全日制用工是不是就不是用小时计算薪金。如果出现了一个以小时计算薪金的工作,那么我怎么才能判断他是否是非全日制用工。
希望回答者先回答上面的问题。谢谢
因为有非全日制用工这样一个专业性的名词,那么理所当然的认为有全日制用工;但是我在网上搜索了,没有对全日制用工的定义。也不知道劳动法中是怎么定义的,难道这就是一个漏洞?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算薪金,那么全日制用工是不是就不是用小时计算薪金。如果出现了一个以小时计算薪金的工作,那么我怎么才能判断他是否是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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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对早期的用工合同的一个补充,它的范围很广,包括钟点工、以某一项工作完成为合同终结的临时用工、来料加工的委托用工等等等等。他是与和用工单位签订正式的约定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薪金待遇、违约责任等事项的劳务合同(在劳动局备案的)相对应的。
如果上述款项都具备,即使是以小时计薪,也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因为管理正规的需要加班的企业都是把日薪再核算成小时工资来计算加班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