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结婚证然后等以后还能在不动产登记上加我的名字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1 06:57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2-28 21:21
打结婚证然后等以后还能在不动产登记上加我的名字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2-28 21:39
当然可以。
需要房产证登记人自愿,以及配合你办理。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双方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需要房产证登记人自愿,以及配合你办理。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双方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28 23:09
夫妻双方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加名即可。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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