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介绍时说这个楼使用年限40年,但如果囤积了20年了呢?
比如小区内垃圾场在哪?(如果和自己邻居呢?)
比如阳台向阳吗?但一开窗是面墙壁呢?
屡屡有买家被骗,事后觉得自己吃亏,那为什么买房时只是买家签合同呢?买家何不拿出自己意愿的合同让卖家签呢?这样的双方合作才能和谐愉快吧?
比如介绍时说这个楼使用年限40年,但如果囤积了20年了呢?
比如小区内垃圾场在哪?(如果和自己邻居呢?)
比如阳台向阳吗?但一开窗是面墙壁呢?
屡屡有买家被骗,事后觉得自己吃亏,那为什么买房时只是买家签合同呢?买家何不拿出自己意愿的合同让卖家签呢?这样的双方合作才能和谐愉快吧?
中国的房地产是在不断成熟的:许多都是有规可循的比如
1、开发商囤地2年不开发的国家将无偿收回该幅土地;
2、购房合同一般都是国家标准,由当地房管部门和工商部门负责,但在实际中合同还是由开发商制定,如果政府严格把握合同这一关,业主会省不少麻烦,
3、取消期房销售,这样客户买房子时就会亲眼看到自己的房子是什么样子的了,出现不满意的情况往往是客户买的期房,希望和现实毕竟有差距
4、合同的拟制上,一般是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证的时候,由开发商提供合同样本给建设局,等建设局审批过了,开发商的合同才能用,这一环节上应该由建设局提供样本给开发商,这样开发商就不会有太大的猫腻了,还是政府监管不严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