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11:36
- 提问者网友:半生酒醒
- 2021-04-03 12:46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4-03 13:17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希望对你有帮助!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4-03 14:56
A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的比较
一、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
1、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管辖权的转移又称移转管辖。是指基于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或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制度。
《行政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效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的区别
为方便,以下以A代指移送管辖;以B代指管辖权的转移 。
(1)前提不同:A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B需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 。
(2)对象不同:A 移送的是案件 ;B转移的是管辖权。
(3)法院不同:A从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到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级别不同:A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B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性质)不同:A纠正错误 ;B 对级别管辖进行补充和变通。
(6)发生原因不同:A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B不便于本院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