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缴纳社保3年,后停交了1-2个月,再后到杭州入职并办理社保,现在想回南京,社保怎么办理?可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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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1 12:11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2-21 02:12
南京江宁缴纳社保3年,后停交了1-2个月,又在南京市区缴纳1个月,然后又断了1个月左右,再后到杭州入职并办理社保(6个月左右),现在想回南京,但是暂时没找到工作,故想自己在南京缴纳社保。问题是,1:如果我在南京自己交社保的话,杭州那边交的能转到南京来吗?2:如果能转,第二个月我就能用医保卡看病了嘛?还是说要自行缴费满多长时间才可以?3:如果杭州的社保能转到南京,该怎么转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2-21 03:00
无法清除时,停止缴纳社保,你的年龄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余额不动;健康保险,如果个人支付,没有支付三个月,但你没有医疗保险关系的,如果你想那么需要重新申请续期付款程序,但你的健康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不做没有。因此,有什么可以阻止对养老保险,医疗本身,有保修期间的医疗保险不停止享受待遇的影响的影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2-21 03:39
入职后一个月内为员工购买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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