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24分未在规定时间处理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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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1 23:28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04-01 16:22
驾驶证被扣24分未在规定时间处理的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4-01 17:07
驾驶证被扣24分未在规定时间处理的,应尽快去车辆管理所处理,如果不去处理的,驾驶证会被公告停止使用。解释如下: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达到了24分,应该驾驶证被扣。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所以被扣24分,如果不处理的,就是“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行为,这样驾驶证将会被公告停止使用。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达到了24分,应该驾驶证被扣。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所以被扣24分,如果不处理的,就是“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行为,这样驾驶证将会被公告停止使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4-01 19:14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 2楼网友:罪歌
- 2021-04-01 19:06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24分的,除了需要参加理论学习外,还需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就是说需要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建议以后安全驾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3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01 18:15
《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以上,且未在 15 日内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考试,属于“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在 15 日内到证件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知识学习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在知识考试合格后 10 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若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为A、B类,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并需在 30 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的,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温馨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可前往「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对应省市的平台,进行记分查询
机动车驾驶人满12分学习考试详情
以上内容来源于: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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