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九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21:22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3-09 08:11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为十级,工伤鉴定为九级,两个方面的一次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是同时可以兼得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3-09 08:32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的,是可以同时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的。
2、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伤残鉴定出来之后即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在离职时可以获得。
2、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伤残鉴定出来之后即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在离职时可以获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3-09 11:2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2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3-09 10:0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请你直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 3楼网友:大漠
- 2021-03-09 08:45
可以兼得,但有前提条件。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得到评残结论后就可以取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劳动者与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不解除劳务关系是没有的。
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工伤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按本人工资的9个月发给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
湖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实得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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