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没多久猝死在家,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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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9 23:37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3-09 11:17
当事人在晚上12点下班后与同事喝酒,回家后大约在1点左右发现已经死亡,经过法医鉴定,是心脏病突发引起的猝死,现当事人家属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渊鱼
- 2021-03-09 12:37
广东胡律师:
1、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2、《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1、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2、《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3-09 17:14
基本希望渺茫
12点下班 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的加班
如果是 还有一点点希望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3-09 15:52
没标准 你和别人喝酒出的事情
除非是单位强加的加班
还有看当事人的年龄了
- 3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09 15:02
成年人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了解自己的酒量,应充分预见喝酒过量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进行自我控制和约束,因此应自行承担喝酒导致死亡的主要责任。
对于聚会组织者以及同事,在聚会饮酒中,也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负有采取最必要、最适当的方式,防止饮酒带来负面作用的一般注意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虽然在席间有劝阻行为,但没有达到阻止效果,也应当为此承担次要责任。
- 4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09 13:46
如果是赔偿,单位肯定是没有责任的,这是突发事件,是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你根本无法举证下班与心脏病的发作有因果关系
甚至想向同事索赔都很难,基本上都不可能,除非有证据表明同事是明知他有心脏病,还硬要灌他酒,把他给灌醉了,不然只是一般是喝喝酒,同样无法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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