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09:35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5-01 02:59
陈某经人介绍与绍兴市施某相识。1997年12月10日,陈对施某称:“能在北京搞到聚乙稀粒子,如需要可带上现金到北京看货。”施某信以为真,遂于98年1月1日随陈一起从绍兴乘车到杭州(准备次日转车去北京),住进旅馆。当日下午3时许,施某将带有7000元人民币的行李包与陈某的提包一起寄存于杭州铁路运输服务公司行李寄存处,寄存单由陈保管。下午5时许,陈某乘施某上厕所之机,从行李寄存处将施的行李一起取出,次日上午逃离杭州,后被抓获。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5-01 04:03
盗窃罪,寄存单虽然交由其保管,但其行为上符合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即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公私财物,他是在乘施某不注意的情况下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发生时存有隐秘性,因此符合盗窃罪各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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