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一方有没有权利不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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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4 21:59
- 提问者网友:那叫心脏的地方装的都是你
- 2021-02-04 16:39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一方有没有权利不让出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2-04 16:55
既然是俩人共有的住房,处置卖掉住房当然需要两位一起同意和签字办理手续才可以过户。
两位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该住房产权,可以约定一方得到住房,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也可以约定卖掉住房两位分钱。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两位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该住房产权,可以约定一方得到住房,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也可以约定卖掉住房两位分钱。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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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04 18:24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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