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超过60天了没办理,今天去无法办理了,怎么办呢?这钱就这么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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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4 01:00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2-03 15:05
失业保险金超过60天了没办理,今天去无法办理了,怎么办呢?这钱就这么没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02-03 16:23
60天是个坎,这个真没有办法了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各地会把上述规定中的“及时”明确为60天,单位(15天内)或者个人(60天内)未去办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的。
PS:万一你就业后再次发生可以申请失业金的情况时,前后的缴费时长可以累积计算,前提是你将失业保险参保时长转移到新单位社保机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各地会把上述规定中的“及时”明确为60天,单位(15天内)或者个人(60天内)未去办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的。
PS:万一你就业后再次发生可以申请失业金的情况时,前后的缴费时长可以累积计算,前提是你将失业保险参保时长转移到新单位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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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03 17:50
按自动放弃对待。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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