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吗?房屋附属地下车库共有四大类?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呢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02 21:31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10-01 22:53
地一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吗?房屋附属地下车库共有四大类?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呢
最佳答案
暂无最佳答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10-02 02:08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你可以根据商铺的具共有面积及商铺数量自行计算。
- 2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10-02 01:18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 3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10-02 01:06
如果是地下车位的话,你可能当初购买的就是使用权,而非产权。因为通常来讲,地下工程的产权并不由开发企业分配,而是属于当地的人防部门。也就是说,现在大多数城市的新建建筑的地下部门,是被人防部门征用来做战备防空设施的。由于现在是和平年代,这些防空设施可能暂时用不上,所以被允许用以民用,通常就会作为地下车库或者停车位了。谢谢不过,一般地下车位都是使用权,而非产权。
- 4楼网友:封刀令
- 2021-10-02 00:06
你好,根据人防部门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现在,城市相当一部分地下车库,其实属于人防地下室。这类地下车库,购买者也是无法取得产权的。车库取得产权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二是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三是地下室(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且层高2.20米以上,也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而且必须前期设计图与实际现状保持一致,开发商交房后临时更改了规划图做的车位,也无法办理产权证。希望对你有用!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