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广西的我是四川的,我们刚领了结婚证,请问怎么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到四川来?
答案:6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13:24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2-14 18:38
请说的详细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14 19:35
第一:你作为当事人写一份申请:是你申请把你老婆从她的老家迁到你现在居住的地方,申请先递到你所在的村委会或者社区,让村委会或者社区的领导签字盖章同意你的申请。
第二:持你家户口簿,结婚证,你老婆的身份证及三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找驻村或驻社区民警签字盖章,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证明材料。
第三:派出所出具同意接收的书面文件,把它拿到或者邮寄到你老婆家当地派出所,让当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移的书面文件,再到你家当地派出所报户口就可以了。
第二:持你家户口簿,结婚证,你老婆的身份证及三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找驻村或驻社区民警签字盖章,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证明材料。
第三:派出所出具同意接收的书面文件,把它拿到或者邮寄到你老婆家当地派出所,让当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移的书面文件,再到你家当地派出所报户口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15 01:42
你上你们属于什么区的派出所就可以办理了。带着户口,结婚证好像还有照片哦。
- 2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15 00:56
你好,一般是先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证明,同意女方迁入,再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迁出证明,打证明时需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 3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14 23:36
领结婚证是最好的迁户口办法,就是看你们在哪里领的结婚证,如果是在四川民政局,那么户口是已经过来了的.
- 4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14 22:01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其次,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应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再次首先,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规定。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5楼网友:狂恋
- 2021-02-14 20:53
先到你们想迁入户口的地方去问问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一些什么手续,然后再回去你老婆那边办齐那些手续带上证件就好了,工作人员会给你说得比较说细而且少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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