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老是拖欠公积金不交,请问找哪里部门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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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4 18:22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1-24 00:10
本人是事业单位人员,缺钱用,单位公积金老是拖欠不交,都一年以上了,请问找哪里解决??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下发催缴通知,单位不缴,我们也没有办法。不知道单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受什么部门监督,??(所在单位是市属中学)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1-24 01:24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我认为职工通过向劳动仲裁效果比较好。《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工资性质,归职工个人所有。为此单位不交纳住房公积金视为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此那种认为该类事情处理的部门应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不是劳动部门的说法是不对的。按照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即工资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作为律师建议你就此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是我认为职工通过向劳动仲裁效果比较好。《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工资性质,归职工个人所有。为此单位不交纳住房公积金视为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此那种认为该类事情处理的部门应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不是劳动部门的说法是不对的。按照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即工资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作为律师建议你就此维护自己的权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1-24 01:48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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