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前填了一张个人资料,现在辞职了我的资料还会保存吗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12:17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1-30 05:29
进厂前填了一张个人资料,现在辞职了我的资料还会保存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1-01-30 06:59
如果厂里人事管理很正规,那么他们要保存资料5年,才能销毁资料的。但是辞职,要想好,最好结清工资再离开厂。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1-30 08:00
会的
- 2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1-30 07:27
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资表、单位发给你的一些材料,总之是能证明你与该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都要保留,之后去咨询律师,了解一下你的什么权益被侵犯及你可主张什么经济上的补偿,然后,去劳动局反应情况,要求解决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你的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可主张双倍工资,至第十三个月若还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继续主张双倍工资,并且此时你与单位存在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若是通过劳动局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就可以通过仲裁的途径,但是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你去劳动局反映问题可以中断该时效,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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