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开始,邵逸夫在内地持续捐资办学。截至2012年10月,邵逸夫基金共捐建了中国内地大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6013个项目,总金额达47.5亿港币。这是邵逸夫在行使对自己合法财产的D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收益权
D. 处分权
从1985年开始,邵逸夫在内地持续捐资办学。截至2012年10月,邵逸夫基金共捐建了中国内地大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6013个项目,总金额达47.5亿港币。这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11:58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2-19 05:5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19 06:41
A. 占有权B. 使用权C. 收益权(答案→)D. 处分权解析:财产所有权有四种权能:占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使用权,指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收益 权,指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处分权,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题干中邵逸夫在内地持续捐资办学,即所有权已不属于自己,是在处理自己的财产,故属于行使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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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woshuo
- 2021-02-1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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